实际上,对于正式工、临时工、外包工、派遣工这四个概念,是不同年代的产物,特别是在《劳动合同法》实施前很长一段时间,甚至实施后的一段时间,很多都是搞混了,并且员工也习以为常!而现在逻辑比较清晰,因此有必要搞清楚这些区别。
一、先按《劳动合同法》说清如今的概念!现如今已经没有临时工的说法了!要么就是劳动关系,也就是所谓的正式工,要么是和派遣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务派遣工。
对于公务员事业单位,是有编制的,是另外一套体系或者人事争议。如果没有编制,属于合同工,属于劳动争议,也可以理解为正式工。当然,对于没有编制的人,要看合同是和谁签的,如果是劳务派遣公司签的,那就属于派遣工,相应的劳动关系责任,由派遣公司承担。
而外包工,只是一种大家习惯的叫法,实际上就是外包公司招聘的员工,比如某个大公司,把一些项目给外包公司来做,而外包公司招的人也在这个大公司里办公,看起来好像这些人属于这些大公司,实际上是属于外包公司,时间长了,大家就称呼这些人为外包工。通常这块在互联网公司最常见。
二、正式工、临时工,是2008年之前的产物,沿用到今天因为以前对于编制这个概念比较看重,无论是国企事业单位,还是公务员,有编制就是铁饭碗。
而对于编制又有控制,不是什么人都可以入编的,而当时劳务派遣还没有那么普及,因此有人就想出了“临时工”这个方法。也就是说员工是单位招聘来的,也是单位直接使用,但没有编制,被划为临时工。工资比正式工要低很多,而且做的事情又多。
如果放在如今来看,这种就属于建立了劳动关系,但那个时候,没办法。
三、临时工和派遣工的区别现在有很多人还认为派遣工就是临时工,这是受以前观念的影响。
实际上,临时工和派遣工是先后产生的。以前没有《劳动合同法》时,但是还没有人像现在这种形式做劳务派遣,那时候都是代招聘、推荐员工等。因此,那时候的临时工,工资也是由用人单位发的。
而《劳动合同法》推出并不断普及后,对于事实劳动关系的定义已经非常明确,因此以前临时工做的做法没有用了,那种就属于劳动关系,并且还得同工同酬。因此现在的劳务派遣才出来了,也就是把用人和用工、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分开。
简单地说,以前的临时工,劳动关系实际上在单位,只是因为当时员工的劳动法观念比较弱;而且现在的派遣工,劳动关系在派遣公司。
四、外包工和派遣工的区别现在在劳务派遣的基础上,多出一个外包工来,也可以说这是劳务派遣的进化版,是公司老板智慧的结晶!为什么呢?
因为如果是劳务派遣,派遣工需要在用工单位上班,派遣公司只需要支付工资和购买社保即可。因此,一旦派遣工发生劳动争议,很多时候不知道找派遣公司,而是找用工单位,虽然最终用工单位不用承担责任,但也会产生不少麻烦,而且派遣的资质也没那么好批准。
因此就有人想出外包的方式,这样就可以避免申请派遣资质。相比派遣工,外包工可能都不需要去用工单位上班,而是在外包公司上班,而外包公司则是承包某些项目,招聘员工完成。外包工是和外包公司之间产生劳动关系。
而有些情况下,这些外包公司也只是一个皮包公司,可能租赁的办公场所、办公桌椅、电脑都不是自己公司的。一旦发生劳动争议,员工也会很麻烦。
总而言之,除了公务员的编制外,现在只有劳动合同工、劳务派遣工(也就是劳动关系、劳务关系)的区别,而所谓的临时工、外包工,实际上也是属于劳动关系,只不过劳动关系的主体公司不同而已。因此,我们千万不要弄混了!